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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简称“金马甲”)为规范典藏玉器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马甲高端商品交易平台挂牌交易规则》(简称“《交易规则》”)等规则文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营建公开、保真的典藏玉器交易环境,促进典藏玉器的有效流通。 第三条 典藏玉器交易各方应当遵循诚信、公平、理性的原则,加强自律管理,遵守本细则,有序参与交易活动。 第二章 术语定义 第四条 “运营合作方”是指由金马甲授权,协助挂牌方、监管方办理典藏玉器包装、入库、保管、提货、物流等工作,依据本细则规定对交易用户先行赔付的依法设立且存续的法人。 第五条 “挂牌方”是指拥有典藏玉器处置权、可申请典藏玉器挂牌交易且完成包装、入库、保管等工作的依法设立且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监管方”是指由金马甲指定的第三方专业仓储机构,以交易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七条 “物流方”是指由金马甲指定的第三方专业物流机构,以交易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三章 交易品类 第八条 典藏玉器交易品类包括和田玉(碧玉)手镯等,具体内容以交易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四章 挂牌交易 第九条 拟挂牌交易典藏玉器完成包装、入库、保管等手续后,交易平台发布挂牌交易公告,典藏玉器名称、数量、交易价格、时间等具体内容以公告为准。 第十条 交易规定 1.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入金及银商关联时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交易总量:以实际入库的典藏玉器数量为准。 4.交易方式:挂单应价交易。 5.最小交易单位:以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6.最小交易累加单位:以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7.资金结算方式: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结算。 8.交易佣金:参与典藏玉器交易须按交易价款的一定比例通过交易系统一次性交纳交易佣金,具体比例标准以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 挂牌交易流程 1.典藏玉器挂牌交易公告发布后,交易系统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发布典藏玉器挂牌要约,要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典藏玉器名称、数量、交易价格、最小交易单位等。 2.交易用户根据要约内容,从资金结算银行账户向交易帐户内划入足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选择是否交易。 3.如交易用户接受要约条款则交易成功。要约未成交部分继续以要约的形式存在,直至该要约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成交或被撤销。 4.交易成功后要约内的典藏玉器所有权由挂牌方转移至交易用户,同时交易系统实时扣除交易用户的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交易用户可通过交易系统查询具体交易情况。 5.交易用户买入典藏玉器后,交易平台另行发布公告通知交易用户典藏玉器具体交易及提货时间。 6.交易用户选择继续挂单交易须遵循有效挂单原则,即典藏玉器首个交易日的挂单有效价格区间为该典藏玉器发布挂牌要约时的交易价格的(1±10%)以内;后续每个交易日的挂单有效价格区间为当日交易开始时挂牌价的(1±10%)以内。 后续每个交易日交易开始时的交易价格为其前一个交易日14:57-15:00期间的成交均价(按该时间段内典藏玉器的成交价格总和除以成交数量计算);若该期间未有成交的,则当日交易开始时的交易价格为其前一个交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若当日未有成交的,则后一个交易日交易开始时的交易价格为前一个交易日交易结束时的交易价格。 7.卖方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挂单后,买方通过交易系统从资金结算银行账户向交易帐户内划入足额资金、按“先到先得”原则购买,交易成功则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实时扣除。买方买入典藏玉器后可于交易成功下一个交易日起通过交易系统继续挂单交易或于交易成功当日起申请提货。 8.交易时间内买方通过交易系统挂出买单,则该笔买单所对应的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被冻结;卖方挂出卖单则该笔卖单所对应的典藏玉器被冻结。 9.撤单方式:挂单未成交部分在交易时间内可随时撤销;当天交易结束时挂单未成交部分,由交易系统自动撤销。 10.卖方卖出典藏玉器所得的交易价款须在下一个交易日方可从交易帐户划出。 11.交易平台可根据典藏玉器交易价格波动或市场运营情况适时发布停牌公告,具体停牌时间、恢复交易时间等内容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第十二条 交易终结 如出现本条所列的情形,交易即终结: (一)交易期届满; (二)典藏玉器提货总量达到可交易数量。 交易平台于交易终结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发布交易终结公告。 第五章 保管及提货 第十三条 保管规定 交易用户申请提货前典藏玉器在交易平台指定的地点保管。保管期间金马甲、运营合作方、挂牌方等各方对典藏玉器进行监管,交易用户享受免费仓储服务。 第十四条 提货规定及方式 (一)提货规定 1.典藏玉器提货设最小提货单位、最小提货累加单位,具体标准以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2.处在挂单状态的典藏玉器不能申请提货;完成提货手续的典藏玉器不能再参与交易。 (二)提货方式 1.交易用户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提货须仔细填写提货信息、选择自提或物流配送(系统默认方式为物流配送)后提交提货单,由交易系统以随机摇号方式生成提货明细。 其中,交易用户申请提货未填写提货单的,则提货部分的典藏玉器被冻结;如交易用户自行撤销提货申请的,则申请提货部分的典藏玉器解冻,可继续交易。 交易用户申请提货且已填写、提交提货单,并生成提货明细的,则提货申请不可撤销,由交易系统从交易用户的交易帐户中冻结提货部分的典藏玉器,待审核通过后自动扣除。 2.交易平台收到交易用户的提货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通知交易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货或协调挂牌方和监管方委托物流方将相应数量的典藏玉器交付至交易用户。交易用户本人提货时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如委托他人提货的,除上述文件外被委托人还须提交提货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第六章 保障及赔付 第十五条 保障及赔付 交易用户申请提货后典藏玉器不能如期交付的,由挂牌方按典藏玉器发布挂牌要约时的交易价格向金马甲赔付,并由金马甲向交易用户的交易帐户内发放相应赔付金额。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挂牌交易前的信息披露 典藏玉器挂牌交易前,交易平台向交易用户披露已入库的典藏玉器现状信息。 第十七条 特定信息披露 发生下列任何事项时,挂牌方在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易平台,并由交易平台向交易用户公开披露: 1.挂牌方发生破产、重组、合并、分立或其他严重影响其履行对交易用户应负各项义务的重大变化; 2.已入库未提货的典藏玉器发生意外毁损或者其他影响其安全或品质的任何情形。 第八章 风险提示 第十八条 交易用户参与典藏玉器挂牌交易存在盈利的机会,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1.法律、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以及影响典藏玉器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均可能导致典藏玉器价格上下波动,交易用户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 2.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价格波动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在价格波动中,典藏玉器挂牌交易可能给交易用户带来损失,交易用户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3.不可抗力风险 若因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泥石流、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典藏玉器遭受损失,该损失由持有典藏玉器的交易用户将自行承担。 4.其他风险 若因网络故障、交易系统迁移、资金结算银行变更等影响典藏玉器正常挂牌交易,或其他未预见的风险,从而影响交易用户的权益实现,交易用户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十九条 在不损害交易用户权益的情况下,金马甲有权利将本细则下的权利义务转移或授权给其子公司、下属团队、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履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根据典藏玉器挂牌交易需要,交易平台有权对本细则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内容如与交易平台发布的其他交易规则、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交易规则》内容作为对本细则的补充,与本细则配套使用。如《交易规则》内容与本细则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金马甲负责解释。 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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