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马甲首页 > 典藏玉器首页 > “和田玉(碧玉)手镯”5期挂牌交易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甲”)为规范”和田玉(碧玉)手镯”挂牌交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马甲高端商品交易平台挂牌交易规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和田玉(碧玉)手镯”交易各方应当遵循诚信、公平、理性的原则,加强自律管理,遵守本细则,有序参与交易活动。 第二章 交易 第三条 基本内容 (一)”和田玉(碧玉)手镯”信息 1、名称:和田玉(碧玉)手镯 2、挂牌方:晶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3、保管地点:北京中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宝泉集团全资子公司) 4、鉴定:每只”和田玉(碧玉)手镯”均配有国内权威机构的鉴定证书。 (二)交易参与各方: 1、挂牌方:晶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2、平台方: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3、物流方: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顺丰速运”) 4、资金结算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三)挂牌交易信息 1、 商品代码:05411至07080 2、 订购期:2015年 1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7 日。 3、 交易期:2015年 4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9 月28 日。 4、 交易时间: 周一到周五10:00-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总挂牌数量: 1670 枚”和田玉(碧玉)手镯” 6、 交易方式:挂单应价交易 7、 订购价格: 2015年 1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7 日期间,“和田玉(碧玉)手镯”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6999 元/枚。 8、 订购数量:每个交易账户最多订购20枚”和田玉(碧玉)手镯”,并且交易用户以入金时间先后排序,入金时间先者享有优先订购权。(详参《金马甲和田玉(碧玉)手镯交易用户订购公告》) 9、 资金结算方式: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佣金结算 10、 交易佣金:交易期内,参与”和田玉(碧玉)手镯”交易的交易用户(买卖双方),完成每笔交易的,双方均须一次性交纳交易佣金。交易佣金比例为交易价款的千分之二。 11、 订购期内,”和田玉(碧玉)手镯”通过授权的“区域服务商”进行销售。 12、 订购期,”和田玉(碧玉)手镯”订购总额达到挂牌总额的30%,则买入”和田玉(碧玉)手镯”的交易用户可于确认订购成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提货或在交易期继续交易。如果在订购期间”和田玉(碧玉)手镯”交易总额未达到挂牌总额的30%,则”和田玉(碧玉)手镯”不予挂牌交易。平台方于订购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用户购买”和田玉(碧玉)手镯”交纳的交易价款无息原路返还。 13、 撤单方式:交易期间,交易用户的挂单未成交部分在交易时间内可随时撤销;当天交易结束时交易用户的挂单未成交部分,由交易系统自动撤销。 第四条 挂牌交易程序 1、 挂牌方通过交易系统如实发布挂牌”和田玉(碧玉)手镯”的挂牌要约,要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和田玉(碧玉)手镯”名称、价格、交易期等内容; 2、 交易用户根据挂牌方的要约内容选择是否接受要约。如交易用户接受挂牌方的要约条款,则交易成功; 3、 订购期内未成交部分挂牌”和田玉(碧玉)手镯”在交易期内继续交易,直至在交易期内全部成交或被挂牌方撤销;· 4、 交易成功后,平台方通过交易系统收取交易用户的交易佣金,”和田玉(碧玉)手镯”所有权转移至相应交易用户。交易双方须对其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的“要约”和各类交易指令承担全部责任; 5、 挂牌方和交易用户可通过交易系统查询具体交易情况; 6、 交易用户在交易期内未提货的,可继续交易。 第五条 交易终结 如出现本条所列的情形,交易即终结: (一)交易期届满; (二)”和田玉(碧玉)手镯”提货总量达到可交易数量。 (三)发生其他金马甲认为需要终结交易事项的。 平台于交易终结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在网络地址(http://www.jinmajia.com)发布交易终结公告。 第三章 保管及提货 第六条 “和田玉(碧玉)手镯”的保管及费用 挂牌方租用北京中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保险箱对“和田玉(碧玉)手镯”进行保管,保险箱钥匙由金马甲保存。 交易期内,交易用户享受免费仓储服务,交易用户可选择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提货。 “和田玉(碧玉)手镯”提货时,由金马甲、挂牌方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和田玉(碧玉)手镯”保管地点进行提货。 交易期结束,”和田玉(碧玉)手镯”未提货的,为逾期提货,除按本章节之物流收费标准交纳物流费用之外,需按自然日交纳延时提货费用,延时提货费用标准为交易期结束之日起至交易用户实际提货日期间每个自然日收取交易用户购买该”和田玉(碧玉)手镯”全额价款的千分之二。 交易用户在交易期结束后的500个自然日内仍未提货,视为交易用户放弃该”和田玉(碧玉)手镯”的所有权,由挂牌方自行处置。 第七条 提货规定、方式及流程 (一)提货规定 交易用户已申请提货的”和田玉(碧玉)手镯”不能取消提货。 (二)提货方式 交易用户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提货的,挂牌方在交易用户的申请被核准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和田玉(碧玉)手镯”通过物流交付给交易用户或通知交易用户自提、委托他人提货。 (三)物流收费标准 交易用户申请提货并通过审核的,默认的提货方式为交易用户本人到以下指定地点自行提货,挂牌方不得收取任何物流费用: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万通新世界大厦写字楼B座901。 交易用户也可以申请由挂牌方代办物流发货,挂牌方委托物流公司按双方约定的物流方式送达至交易用户预留的交付地址。但交易用户须与挂牌方协商并交纳物流费用与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用,自行承担物流运输过程中的丢失与损坏风险,其中物流费用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收取。 (四)提货流程: 1、 提货申请 交易用户通过交易帐号持有”和田玉(碧玉)手镯”的,可以直接通过交易帐号申请提货。 2、 填写信息 交易用户填写提货申请详细信息并提交,交易用户自行审核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后果。 3、 自提 对于选择自提的交易用户,交易用户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到挂牌方指定场所办理”和田玉(碧玉)手镯”自提手续。如交易用户委托他人提货的,除上述文件外,受托人另须提交提货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 4、 票据 交易用户仅可在申请提货时要求开具发票。交易用户须在申请提货时,完整填写发票抬头。开具发票的申请由平台方通知挂牌方,挂牌方按照手镯首次挂牌时的价格为交易用户开具发票。 5、 通知发货 交易用户提交的提货申请与缴纳的提货费用等经平台确认后,平台通知挂牌方以约定的方式发货。 第四章 赔付 第八条 赔付 交易用户申请提货,挂牌方不能交付的,挂牌方应按交易系统中该用户交易该货品的价格予以赔付。挂牌方赔付后,赔付金额由平台方通过交易系统支付给交易用户。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九条 挂牌前信息披露 挂牌方及挂牌产品的信息由平台在金马甲网站(http://www.jinmajia.com)向交易用户披露。 第十条 交易期间的特定信息披露 发生下列任何事项时,挂牌方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平台,并在金马甲网站(http://www.jinmajia.com)公开披露: 1、挂牌方发生破产、重组、合并、分立或其他严重影响其应负各项义务的重大变化; 2、已被购买但未提货的”和田玉(碧玉)手镯”发生意外毁损或者其它影响其安全或品质的任何情形。 第六章 风险提示 第十一条 风险 交易用户拥有参与挂牌产品交易的机会,也面临一定的风险。 1、法律、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以及其它因素导致产品价格发生变动,交易用户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 2、不可抗力风险 若因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泥石流、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和田玉(碧玉)手镯”遭受损失,交易用户将自行承担。 3、其他风险 如网络故障或其它未预见的风险,从而影响交易用户的权益实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细则调整 根据交易需要,平台可以对本细则进行调整。平台将于调整前的十个工作日在金马甲网站(http://www.jinmajia.com)发布调整公告。 第十三条 本细则内容如与挂牌方发布的其它交易规则、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金马甲高端商品交易平台挂牌交易规则》内容作为对本细则的补充,与本细则配套使用。如《金马甲高端商品交易平台挂牌交易规则》内容与本细则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晶国(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 2015年 1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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