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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福茂宫35号房屋及场地招租

厦门市思明区福茂宫35号房屋及场地招租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下列资产拟通过我中心公开交易。

标的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福茂宫35号房屋及场地招租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2019220日起至201931日止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登记截止时间

2019220日起至201931日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网公告为准)

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点击打开

意向买受人应对招租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意向买受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招租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买受人尽量提前办理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2938922 2938923

服务投诉电话:2938933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19220

资产招租信息公告

本招租方拟出租下列资产,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国资产〔2018140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已按厦国资产〔2018140号文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并已向本企业职工进行公示,听取了职工意见。

2、上述内容及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完整,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如有不实,我司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3、本招租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中心对意向承租人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仅作表面的核对,产权交易中心基于意向承租人的保证将有关资料转达给招租方,招租方将自行对意向承租人的身份及其他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对交易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进行评估和判断。

4、本招租方保证各意向承租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在信息公告发布后不撤回上述标的,否则将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合同期租金底价的5%作为赔偿。

5、本次招租标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出租,本次招租行为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

本招租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标的名称

厦门市思明区福茂宫35号房屋及场地

二、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招租方案》(点击打开)

招租底价

详见《招租方案》

招租期限

8

是否涉及优先权

保证金

详见《招租方案》

拟公告期限

10个日

(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受让方资格条件

201821日(含)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经营一年以上合法存续、无不良记录的公司;且实缴注册资本应在201871日(含)前缴足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租金价款外是否含有其他需承租人承担的费用

鉴证费及佣金

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终止挂牌

其他披露事项

详见《招租方案》

 

信息公告发布人:招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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