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区医院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区医院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甘产交公[2015] 44 号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国有资产转让有关规定,现将以下标的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座落于红古区海石湾镇区医院北侧,地号01010033-1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兰红国用(2013)第000755号,证载面积4527.35㎡,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挂牌价771.4万元,交易保证金300万元。 二、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三、受让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须在成交后15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27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5年8月27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受让方须按照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及其他有关部门审定的土地使用条件进行开发利用。 4、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5、转让标的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有关手续应缴纳的税费及其他相关事项所涉及的税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6、其他详见《产权交易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18693175631 李女士18919019168 联系地址:兰州市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8楼 网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gsggzyjy.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www.gscq.com.cn 微信号:gscq2013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5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