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北京安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莱州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标的挂牌价格总价32949.864256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7608.465万元,债权转让挂牌价格为25341.399256万元。
2、上述债权转让挂牌价格25341.399256万元,为在债权转让评估价格24434.388662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评估基准日至2017年11月10日期间的债权净增加额907.010594万元。(债权净增加额明细详见附件特别事项说明)
3、上述债权转让评估价格24434.388662万元包括了标的企业欠股东(转让方)的运营借款本金17436.25万元,往来欠款金额0.55万元,运营借款应付利息6997.588662万元。
4、本次债权转让成交价格为债权转让挂牌价格、可能新增运营借款、利息增加之和。债权转让成交价格的计算依据和说明详见附件《特别事项说明》。
5、受让方在受让股权的同时,须代标的企业偿还上述全部债务(按债权转让成交价格计算),若产生竞价,转让标的成交价款的溢价部分为股权转让价格的溢价。转让方待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方配合其办理标的企业股权过户及债权交割手续,办理股权过户及债权交割手续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7、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原有劳动合同制员工关系及项目开发所有合同,由本次股权项目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原则上不改变现有劳动合同制员工工作岗位,除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外,转让后的标的企业一年内不得解聘现有员工,其工资待遇不低于现有水平;若劳动合同制员工不愿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的,可向标的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标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参见《莱州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
8、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对本次交易事项实施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安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莱州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的评估报告》皖华安评报字(2017)048号。
(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特别事项说明》,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