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适用于北京金马甲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甲公司”或“金马甲”)运营的金马甲网站上的动态报价大厅(以下简称“报价大厅”)所提供的报价平台服务。 第二条 任何使用报价大厅组织或参与动态报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推定已仔细阅读此规则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
第二章 释义
第三条 “动态报价”是指投资人在目标标的报价期内随时登录报价大厅参与目标标的的报价,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标的报价期满后最高有效报价者成为受让方的报价行为。 第四条 “组织方”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在金马甲网站上的报价大厅组织特定标的报价活动的机构。报价活动的组织方(以下简称“组织方”)必须为金马甲网络交易联盟成员(以下简称“联盟成员”)。 第五条 “意向投资人”是指有意进入报价大厅参与报价活动,但尚未取得报价资格的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 “《报价大厅XX项目报价须知》”(以下简称“《报价须知》”)是指由组织方针对某一具体报价项目所规定的关于该报价项目标的、报名及报价时间、受让方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保证金及注册帐户激活、需提交资料、结算交割及违约处理等交易的程序及实体事项的文件。 第七条 “报价保证金”是指组织方为了保证报价活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要求投资人在其报价行为开始前针对报价活动交纳的保证金。 第八条 “报价资格”是指在报价大厅进行了注册报名,符合目标标的《报价须知》中相应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依照《报价须知》交纳了保证金、注册帐户被激活后,所获得的可实际参加报价活动的资格。 第九条 “报价保证金交纳账户”是指符合《交易须知》中的各项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其为了依照《报价大厅交易须知》交纳报价活动的保证金并注册及激活帐户,而开立的银行账户。该账户在其未成为受让方的情形下,还将用于接收其此前已交纳保证金的退还。自然人报价保证金交纳账户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人民币借记卡账户提供的支付账户。 第十条 “保证金管理账户”是指组织方委托金马甲网站为实施报价活动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而开立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 “投资人”是指在报价大厅进行注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保证金交纳到账、注册帐户被激活,从而取得目标标的报价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 “受让方”是指以最高有效报价购得标的的投资人。
第三章 关于组织方的规定
第十三条 金马甲报价大厅采用联盟成员代理制,组织方须为金马甲网络交易联盟成员,由组织方负责组织所提供标的的报价活动。 第十四条 组织方负责提供标的相关信息及报价须知,并负责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 组织方提供的《报价须知》编制原则: 1、报价须知中应明示:项目标的名称、自由报价期起止时间、限时报价周期、报价起始价及加价幅度、交易佣金、受让方资格条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设置受让资格条件的除外)、交易条件、意向投资人需要递交的材料、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起止时间、交易价款结算时间、保证金退还时间、违约处理等事宜; 2、原则上,如组织方所组织的标的为实物项目,则该标的的自由报价期应不少于5个自然日;如组织方所组织的标的为国有股权、矿业权或增资扩股项目,则该标的的自由报价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如组织方所组织的标的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则动产的自由报价期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不动产和其它财产权的自由报价期应不少于15个工作日。 3、当项目涉及优先购买权的,组织方应在报价须知中明确投资人应履行的相应程序及享有优先购买权一方的行权方式。 4、《报价须知》中规定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应为自由报价期结束时间的前24小时。 5、《报价须知》发布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组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金马甲公司,并在金马甲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第十六条 《报价须知》发布后,如果出现标的性状改变、丢失等情形,组织方应及时向金马甲提交书面申请,终止该标的的动态报价活动,并在金马甲网站发布终止公告。
第四章 组织方参与动态报价流程
第十七条 准备标的的相关材料和须知。确定采用动态报价后,组织方应按照金马甲公司的要求准备标的的相关材料,并起草《报价须知》。 第十八条 提交申请表。准备好标的的相关材料和《报价须知》后,组织方应登录金马甲网站,在“我的金马甲”下载填写与项目相应的《动态报价业务申请表》,并email至金马甲公司。 第十九条 录入标的的相关内容,接收投资人申请。金马甲公司收到申请表并核实后,会通知组织方,由组织方将标的相关内容录入与项目相应的“动态报价大厅”中,并负责接收意向投资人申请。 第二十条 审核资格,收取保证金。接到意向投资人申请后,组织方应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受让方资格有特殊要求的,组织方还应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组织方会进行告知并通知其按时交纳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 帐户激活,通知投资人。确认收到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后,组织方应对投资人注册帐户进行激活并通知其按时登录报价大厅参与报价。 第二十二条 确认受让方。投资人报价成功后,报价大厅会自动向受让方成交提示,并发送《报价结果通知单》至受让方注册帐户“我的消息”中。如项目涉及优先购买权的,报价结束后,组织方应对最终报价结果和受让方进行确认,并及时通知金马甲按照报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延迟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第二十三条 结算交割,结转或退还保证金。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组织方负责与受让方进行结算交割,受让方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佣金结算或转为履约保证金;报价未成功的投资人,在报价活动结束后,报价保证金将按《报价须知》中约定的时间无息退还至各投资人的报价保证金交纳帐户。
第五章 关于投资人和受让方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投资人必须仔细阅读本规则以及标的相关信息和《报价须知》,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约定。 第二十五条 投资人在金马甲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 对投资人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投资人应如实提供相应资料,配合组织方的资格审核。 第二十七条 报价结束后,受让方应按照标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结算交割手续。
第六章 投资人参与动态报价流程
第二十八条 阅读须知,了解标的。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目标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报价须知。 第二十九条 申请动态报价。意向投资人须拥有金马甲注册帐户方可申请参与目标标的的动态报价,申请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 交纳保证金。对经组织方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按照《报价须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报价保证金交纳至《报价须知》中指定的报价保证金管理账户中。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络支付到账时间或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中到账时间为准。 第三十一条 注册帐户被激活。确认收到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后,组织方会激活其注册帐户并通知各投资人。 第三十二条 参与报价。动态大厅中各标的采取的动态报价过程均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报价大厅中所有标的按如下流程报价: (一)报价开始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投资人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在整个自由报价期内,投资人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阶段。 (二)限时报价期由一个或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标的受让方,该标的报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某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投资人即成为该标的受让方,该标的动态报价活动结束。 第三十三条 成交确认。报价成功后,报价大厅会自动向受让方发出成交提示,并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至受让方的注册帐户“我的消息”中(如遇股权项目有原股东行权的,则会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再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第三十四条 结算交割。受让方应按照《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交纳成交价款和佣金,并办理交割手续。 第三十五条 保证金结转或退还。在报价活动结束后,组织方负责结转或退还保证金。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三十六条 报价大厅中的标的按现状处置,标的文字描述和图片信息仅供参考,金马甲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 投资人对自身的注册帐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投资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价大厅的用户,在报价大厅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投资人本人的行为,由投资人负责,金马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因组织方故意或过失致使投资人遭受损失和动态报价活动产生争议的,金马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因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金马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因保证金交纳不及时而导致注册帐户无法激活的; (二)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帐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未及时关注组织方及金马甲公司在金马甲网站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四)由于投资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五)报价活动的时间以报价大厅时间为准,由于投资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报价大厅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第四十条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报价活动中断或报价结果异常的,金马甲公司将在相关问题解决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重新启动报价,并在金马甲网站予以公告。投资人因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未能在有效期内参与报价的,金马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重新启动报价的规则如下: (一)报价记录可以恢复且报价活动在自由报价期中断的,重新启动时依然进入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同时自由报价期自动向后顺延剩余的天数; (二)报价记录可以恢复且报价活动在限时报价期中断的,重新启动时将增加一天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 (三)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启动时将增加两天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标的最初起始价。 第四十一条 金马甲公司将定期对报价大厅进行系统维护,维护前24小时将在金马甲网站予以公告。报价大厅在系统维护期间,暂时停止相关服务。 第四十二条 其他适用于互联网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金马甲网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金马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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