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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介绍各类交易场所检查最新情况

证监会介绍各类交易场所检查最新情况


  2014年8月15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证监会加大对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监管力度的有关情况,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介绍了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的最新情况。另外,还回答了记者关心的其它问题。

   问:能否介绍一下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的最新情况?

   答:2011年11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清理整顿工作的继续推进和交易场所的规范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已通过验收地区存在违规行为“死灰复燃”的苗头等。为巩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推动各类交易场所持续健康发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6月底发出《关于开展各类交易场所现场检查的通知》(清整联办【2014】28 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各类交易场所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检查。目前,各地区的现场检查正在进行中。

    此次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是贵金属类、文化产权及艺术品类和股权类交易场所,以及投诉举报和媒体负面报道较多的其他交易场所。检查内容是交易场所的设立审批、业务运行、内部管理是否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 号)以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重点是交易品种、交易方式、投资者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非法证券期货交易。具体工作安排是,首先要求所有交易场所进行自查,然后由各证监局会同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选取贵金属等四类重点检查对象以及一定比例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各地区检查基本结束后,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再对部分地区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建立各类交易场所的长效监管机制,对于巩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和促进交易场所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这方面作了积极探索。但从近期投诉举报和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的长效监管机制尚待建立,日常监管职责仍需进一步落实。对于这一问题,我会和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将结合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努力推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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