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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新一轮国企改革路径

财政部明确新一轮国企改革路径


  国企改革是历次经济改革的突破口,十八届三中全会有针对性地提出本次国企改革系列要求,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较高期望值,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其列入全面深化改革中需率先取得突破的重要领域之一。 

  本次国企改革重点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 

  根据中央改革领导小组的分工,2014年财政部负责牵头完成的任务有:形成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组建试点方案等。 

  财政部企业司相关负责人就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题倒逼 改革势在必行 

  《中国财经报》:国有企业遇到了哪些问题,为什么说改革势在必行? 

  答:根据2012年国有企业决算数据,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4.7万户(不含金融国有企业),其中:国资委[微博]监管113家中央企业集团(法人企业3.5万户),其他中央部门监管的法人企业1.3万户;地方国有企业9.9万户。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集团控制了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了支柱性作用,同时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存在不可持续隐患。 

  一是管理体制问题。国资特设机构履行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出资人双重职能,管人、管事、管资产,对央企管得过多过细,审批事项涉及人事、战略、经营、财会、法律、党群等各个领域,直接延伸到企业集团所属经营层面,亟待简政放权,从“三管”变“一管”。 

  二是企业一股独大、机制不活、效率低下。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几乎为100%全资企业,集团母公司对其所属公司的持股比例平均为80%,又难以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结果必然是效率低下。截至到2012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归属于集团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国有资本)25万亿元,如剔除前10名具有垄断特征的利润大户和财政补贴等因素,净资产收益率为3%,相当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远低于非国有企业平均10%的水平,更低于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三是布局分散。国有企业除分布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外,可以说无所不在。与十八大提出的国有资本更多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要求相去甚远。煤炭、有色金属、钢材、建材、化工、水运、重型机械、造船等,多陷于产能严重过剩困境,短期内很难改变增产不增收、增收不增利的格局。 

  综上简要分析,我国国有企业表面繁荣,很多深层次问题被掩盖,情况不容乐观,改革势在必行。 

  央企或将再掀分类合并浪潮 

  《中国财经报》: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本次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本次国企改革重点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建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同时推动相关部门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 

  《中国财经报》:从上述改革的基本思路上看,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要改组建立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那么,这些公司将如何组建? 

  答:改组建立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是本次国企改革的关键。 

  一是现有央企集团直接转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种方式不可行。因为现有100多家央企集团直接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数量太多,达不到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做大做强的目标。 

  二是在现有央企集团之上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种方式也不可行。因为在现有企业集团基础上又增加一个层级,人为拉长了管理链条,现有层级已经很多,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直接投资于混合所有制经营企业,尽可能减少纵向层级,向着扁平化方向发展。 

  三是现有央企集团分类合并改组为不同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是比较可行的方式。对现有央企集团按功能定位进行科学分类,以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业内公认的企业集团作为发起人,改组建立综合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如按不低于万亿元资本规模设计,可能会有大量小规模集团母公司被改组合并。 

  改组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助于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同时消除目前央企同行业之间存在的恶性竞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后不会形成垄断,因为投资运营公司不是原来的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投资运营公司进行功能定位,发挥其统筹规划和投资运营平台作用。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应由中央任免,可从现有企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产生,实行董事会决策机制,通过董事会实现国家意志和战略。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应当熟悉国家战略、行业政策和资本投资运营等。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后,应在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一方面接受政府公共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另一方面接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监督。 

  推动混合所有制进行扁平化改革 

  《中国财经报》:三中全会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您有何建议? 

  答:混合所有制是指国有与非国有的相互融合,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应当最大限度地激发其生机与活力。原企业集团母公司投资所属的各级次经营实体,无论上市与否,均应取消行政级别,按照混合所有制要求进行扁平化改革。 

  一是引入非公经济战略投资者,大力推进产权多元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所投资的实体经营企业应当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主要指对国家战略类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实体经营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所投资的竞争性实体经营企业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 

  二是建立以投资为纽带的董事会制度,实现真正的董事会决策机制,形成重大决策内部有效约束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会成员等方式对投资所属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发挥作用。 

  三是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董事会通过市场选聘职业经理人,建立真正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市场化薪酬制度。企业对内部管理实行完全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做到管理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等。 

  四是实行员工持股。员工持股应以企业体制机制转换和效益稳定提升为前提。员工持股主要是对关键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等实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要有助于企业留住关键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使其长期或终生为企业效力。 

  五是在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应当通过公开交易市场,坚持对国有资产公平的市场定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混合所有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热度直线走高。国家层面应当加快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规范改革行为,推动经营实体企业建立市场化体制机制。 

  政企将加快脱钩步伐 

  《中国财经报》:据记者了解,中央早在1993和1998年两次推动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工作。下一步,财政部将如何指导推动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脱钩及地方国有企业改革? 

  答:截至目前,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共有8288户,大都为中小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万亿元,净资产总共4460亿元。这些中小央企与本部门行政业务没有关联,政府部门办企业违背市场经济公平原则,更不利于部门更好履职,应当加快脱钩推向市场或并入相关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地方国有企业9.9万户,其中:省、地市、县级的企业户数分别为4万户、2.2万户、3.7万户。地方国有企业多属中小型企业(95%),除了供水供暖、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企业外,基本上是宾馆、饭店、旅行社、修理修配、建筑施工等完全竞争性企业。省级国企可参照中央模式进行改革。地县级国企应当逐步退出市场。 

  监管分工有待进一步明确 

  《中国财经报》:在国企改革中,对于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当简政放权并转变职能的呼声高涨,对此,您怎么考虑? 

  答: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应当简政放权并转变职能,向着定规则、强监管方向转变。 

  财政部门侧重于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资预算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章程,通过编制和执行国资预算实现国家战略目标。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从管人、管事、管资产、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侧重于监督,可形成大监督格局,按照“一企一策”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监督。 

  改革总体方案或在今年完成设计 

  《中国财经报》:国企改革从总体方案设计、分步组织实施到完成改革任务有无时间表? 

  答:关于改革具体步骤,本人认为,2014年研究设计国企改革总体意见(包括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及试点,发展混合所有制及其员工持股,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及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等),上报中央、国务院批准。2015年启动几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试点,同时印发混合所有制等实施办法或指导意见。2016年到2020年分批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本次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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