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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将实行优先开采 10年内建设3至5个产业化基地

煤层气将实行优先开采 10年内建设3至5个产业化基地


日前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了《煤层气产业政策》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中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煤层气开发,其中包括民资和外资企业,明确要在510年时间内新建35个产业化基地。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稿》一出,国家扶持力度或将比“十一五”时期更及时有力,同时也将利好相关煤层气开发企业。

 

煤炭远景区将实施“先采气后采煤” 优先煤层气开发

 

《意见稿》指出,加快并妥善解决煤层气与煤炭矿业权重叠问题,形成煤层气与煤炭资源协调开发机制。煤炭远景区实施“先采气、后采煤”,优先进行煤层气地面开发。煤炭规划生产区实施“先抽后采”、“采煤采气一体化”,鼓励地面、井下联合抽采煤层气资源,煤层瓦斯含量降低到规定标准以下,方可开采煤炭资源。

 

《意见稿》还强调,在已设置煤炭矿业权但尚未设置煤层气矿业权的区域,经勘查具备煤层气地面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应依法办理煤层气勘查或开采许可证手续,由煤炭矿业权人自行或采取合作等方式进行煤层气开发。

 

虽然《意见稿》对于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初步厘清关系。但有业内人士称,《意见稿》的推出对于煤层气产业注入活力。长期以来,管理体制不健全、技术不完善、矿产权属重叠等问题都是制约煤层气产业发展的因素之一,我国煤层气产业规模化,尚需时日。

 

未来10年将建设超3个产业基地 将利好相关煤层气企业

 

《意见稿》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将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形成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输送利用一体化发展的产业体系。再用510年时间,新建35个产业化基地,实现煤层气开发利用与工程技术服务、重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为64.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2.8%。而在此前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煤层气也是规划重点之一,《规划》提出,至2015年,我国有望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0000亿立方米,实现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300亿立方米。煤层气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85万千瓦;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600万千瓦。对此,业界普遍预计未来几年煤层气开发利用方面的潜力巨大。

 

广发证券石油化工行业分析师曹勇分析称,从整个产业链分析,煤层气快速发展需要首先加大勘探开发力度,与此相关的投资必然会加大。中短期来看,扩大的勘探开发的投资直接利好相关技术、设备供应商。长期来看,受益于能源稀缺性和需求的增加,拥有资源者终将取得丰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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